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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案件ㄧ
這幾天一位台灣的朋友急件委託,問我或我公司有沒有辦法接東O電視台的得標競標案的花博日本記者會。


我還必須反問OO電視台,金額,需求是什麼的記者會?
完全沒得到書面資料,是台灣人做事(工作)的個性?!
在我詢問我家社長之後,
對方在問我之後的一個小時後,
透過朋友跟我說,急件取消了。
因為上司有辦法。


還好經過兩天,我家社長也不願意接這案子。
他說:「第一、需要書面的request清單,否則它無法去談。」
「第二、舉辦日期是3月5~8日其中一天,真的是太趕了。」
「日本都需要在半年前計劃。」


#案件二
某天收到同樣在九州的朋友來的求救,隔天立刻需要中日口譯,原因是台灣帶來的口譯者翻得不好,台灣人聽不懂。(驚嚇)到底發生什麼事情?雇用前不應該一一確認嗎?口譯之後,才臨陣換槍。


不知道為什麼,在日本工作有感,日本人的公司的企劃都是一年前開始構思下個年度的計畫。台灣人卻永遠在接急件。因為只想解決當下的問題?而不想解決長久的問題嗎?


經過這幾次教訓,結論是:不要接台灣的急件為上策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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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ikie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